江门市天毅成塑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新增30万个感应垃圾桶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5-09-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关于明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环函(2018)146号)等相关规定,江门市天毅成塑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自主召开《江门市天毅成塑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新增30万个感应垃圾桶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保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2025年9月10日,由建设单位江门市天毅成塑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及项目环保治理措施进行了现场查验,查阅了验收监测报告和相关材料,经充分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江门市天毅成塑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日用塑料制品的企业,位于江门市潮中路彭边围塘边工业区第6号厂房。江门市天毅成塑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取得江门市蓬江区环境保护局发放的《关于同意江门市蓬江区潮连天毅成塑胶制品厂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五金制品项目环保备案的函》(蓬环备[2018]66号)。
由于发展需要,江门市天毅成塑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拟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新增生产设备和产品,新增感应垃圾桶30万个/年,扩建项目新增占地面积3341平方米,新增劳动定员23人。厂内不提供食宿,每天工作8个小时,年工作日300天。并于2025年3月24日取得《关于江门市天毅成塑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新增30万个感应垃圾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蓬环审〔2025〕39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由江门市天毅成塑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污染物采样及分析的监测工作由广东腾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04月22日-04月23日进行现场废水、废气、噪声的监测。生产监测期间生产能力均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的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约50万元,环保投资约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0%。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江门市天毅成塑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新增30万个感应垃圾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评批复“江蓬环审〔2025〕39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按《江门市天毅成塑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新增30万个感应垃圾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意见的要求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
项目总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42m3/a。生活污水产生浓度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基础》(环境科学系编)中统计多年实际监测经验结果中的南方地区办公污水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浓度CODCr:250mg/L,BOD5:150mg/L,SS:150mg/L,氨氮:20mg/L。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和潮连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中较严者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潮连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小海河。
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扩建前
①扩建前注塑废气
参考《广东省塑料制品与制造业、人造石制造业、电子元件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系数使用指南》表4-1,收集效率为0%,治理效率为0%时,VOCs排放系数为2.368kg/t塑胶原料用量,原项目PP用量为75t/a、ABS用量为15t/a,按最不利原则,原料用量即产品产量,则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约为0.213t/a。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②扩建前破碎粉尘
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系数手册-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废PE/PP-干法破碎-颗粒物的产生系数为375克/吨-原料、废PS/A BS-干法破碎-颗粒物的产生系数为425克/吨-原料,原项目PP用量为75t/a、ABS用量为15t/a,则项目破碎粉尘产生量为0.034t/a,产生的粉尘主要为颗粒物,粒径较大,大部分可自然沉降,加上经墙体阻隔后,主要沉降在工作区内,其中85%在车间自然沉降,15%排入大气中;建设单位在承接物料时将承载物靠近出料口,最大程度降低粉尘的扩散。
扩建部分
①扩建部分注塑废气
参考《广东省塑料制品与制造业、人造石制造业、电子元件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系数使用指南》表4-1,收集效率为0%,治理效率为0%时,VOCs排放系数为2.368kg/t塑胶原料用量,本项目注塑工序新增PP用量125t/a、ABS用量15t/a,则注塑工序的非甲烷总烃的产生量约为0.332t/a。
根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ABS树脂污染物含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本项目塑化温度低于热分解温度,树脂不会大量分解非甲烷总烃以外的污染因子。因此本次评价仅对非甲烷总烃做量化分析,对产生量极少的废气特征污染物苯乙烯只做定性分析。
收集措施:建设单位在注塑工位设置集气罩,并设立覆盖作业面的耐高温透明软帘,使得机器的左、右、前面围蔽,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减排量核算方法的通知(粤环函〔2023〕538号)表3.3-2废气收集集气效率参考值,“包围型集气罩-通过软质垂帘四周围挡(偶有部分敞开)-敞开面控制风速不小于0.3m/s”,收集效率取值50%”。
处理措施:收集后的废气,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DA001排放。活性炭处理效率参考《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技术指南》表6表面涂装20(汽车制造业)TVOC治理技术推荐,吸附法处理效率50-90%,本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效率按90%计。
②扩建部分破碎粉尘
本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破碎后重新当原材料使用,破碎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破碎过程在破碎机内密闭进行,仅在出料时会飘逸出少量粉尘。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系数手册-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系数表-废PE/PP-干法破碎-颗粒物的产生系数为375克/吨-原料、废PS/A BS-干法破碎-颗粒物的产生系数为425克/吨-原料,本项目注塑工序新增PP用量125t/a、ABS用量15t/a,故破碎粉尘产生量为0.053t/a。产生的粉尘主要为颗粒物,粒径较大,大部分可自然沉降,加上经墙体阻隔后,主要沉降在工作区内,其中85%在车间自然沉降,15%排入大气中;建设单位在承接物料时将承载物靠近出料口,最大程度降低粉尘的扩散。
③扩建部分恶臭
本项目注塑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异味,这种异味能够刺激人的嗅觉器官并引起人们的不适,散发的异味浓度因原料、生产规模、操作工艺等而有较大差异,难以定量确定。国家对这种异味现状也暂无相关规定,本评价采用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是指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及损坏生活环境的气体物质)对其进行日常监管。由于散发的异味是随生产过程中同步产生的,因此项目生产异味将随同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经处理后的恶臭气体产生量不大,本项目不进行定量分析。
④扩建部分焊接烟尘
项目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焊机进行焊接,焊接过程会产生少量烟尘,根据《焊接车间环境污染及控制技术进展》(孙大光马小凡)的相关研究材料,焊接烟尘是由金属及非金属在过热条件下产生的蒸气经氧化和冷凝而形成的,主要含有锰化物、三氧化二铁等金属氧化物。项目使用电阻焊,根据《不同焊接工艺的焊接烟尘污染特征》(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10年第20卷第4期),当被焊接材料焊接部分表面处理洁净时,基本无焊接烟尘产生。根据企业实际生产情况,项目焊接烟尘的产生量约占原料用料的0.1%,扩建项目使用新增焊条0.5t/a,则焊接烟尘产生量为0.005t/a。焊锡线废气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治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
设备运行会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在75-85dB(A)之间,项目主要降噪措施为墙体隔声,根据《噪声污染控制工程》(高等教育出版社,洪宗辉)中资料,本项目砖墙为双面粉刷的车间墙体,实测的隔声量为49dB(A),考虑到门窗面积和开门开窗对隔声的负面影响,实际隔声量在30dB(A)左右。
通过噪声影响预测模式可以模拟预测主要声源同时排放噪声在采取措施情况下对边界声环境质量叠加影响,项目各种噪声经过衰减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的昼间、夜间标准。经调查,项目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减少各噪声源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可从设备选型、隔声降噪、厂房布局和加强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考虑噪声的防治措施:
①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
利用围墙等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波的传播,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②防治措施
建议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内墙使用铺覆吸声材料,以进一步削减噪声强度。
③加强管理
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严禁抛掷器件,器件、工具等应轻拿轻放,防止人为噪声。
在实行以上措施后,可以大大减轻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通过距离的衰减和厂房的声屏障效应,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次评价分析扩建后全厂的固体废物产排情况,具体如下:
表1. 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活性炭碳箱相关设计量参照《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活性炭吸附工艺规范化设计建设与运行管理的通知(佛环函[2024]70号)》的附件1《活性炭吸附工艺规范化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指引》计算相关数据,具体设计如下。
表2. 二级活性炭装置参数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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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名称 |
参数指标 |
主要参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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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一级 |
设计风量(m3/h) |
17000 |
根据上文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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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速V(m/s) |
1.18 |
蜂窝炭低于1.2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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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碳面积S(m2) |
4.0 |
S=Q/V/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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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留时间 |
0.51 |
停留时间=碳层厚度÷过滤风速(废气停留时间保持0.5-1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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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抽屉宽度mm) |
5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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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抽屉长度mm) |
45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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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炭箱抽屉个数M(个) |
18 |
M=S/W/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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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屉间距(mm) |
H1:100 (上下两层排列) |
横向距离H1:取100-15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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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填厚度 |
600 |
装填厚度不宜低于600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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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炭箱尺寸(长*宽*高,mm) |
2700*1490*2050 |
根据M、H1、H2以及炭箱抽屉间间距,结合活性炭箱抽屉的排布(一般按矩阵式布局)等参数,加和分别得到炭箱长、宽、高参数,确定活性炭箱体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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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炭装填体积V炭 |
8.247 |
V炭=M×L×W×D/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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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炭装填量W(kg) |
2886.5 |
W(kg)=V炭×ρ(本项目选用蜂窝炭,蜂窝炭密度取350k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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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
设计风量(m3/h) |
17000 |
根据上文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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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速V(m/s) |
1.18 |
蜂窝炭低于1.2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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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碳面积S(m2) |
4.0 |
S=Q/V/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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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留时间 |
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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