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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丽旭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五金灯饰配件2万件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5-12-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关于明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环函(2018146号)等相关规定,江门市丽旭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自主召开《江门市丽旭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五金灯饰配件2万件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保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2025116日,由建设单位江门市丽旭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现场及项目环保治理措施进行了现场查验,查阅了验收监测报告和相关材料,经充分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江门市丽旭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篁湾南华东路8号之一东经113°821.539",北纬22°38145.226"),占地面积为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主要年产五金灯饰配件2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江门市联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11月编制《江门市丽旭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五金灯饰配件2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1225取得《关于江门市丽旭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五金灯饰配件2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蓬环审〔202316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江门市丽旭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污染物采样及分析的监测工作由广东乾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51223-1224日进行现场废气、废水、噪声的监测。生产监测期间生产能力均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的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约20万元,环保投资约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30%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江门市丽旭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五金灯饰配件2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评批复江蓬环审〔2023169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按《江门市丽旭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五金灯饰配件2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意见的要求落实了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包括:

1、废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厂区内不设卫生间,员工日常生活用水依托厂区外公共厕所,故不会产生生活污水。

(2)生产废水

①设备冷却水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打磨粉尘喷淋水:打磨工序中自带的水喷淋处理系统处理后的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约每周更换一次,每次更换废水量约为0.5 m3,故打磨粉尘喷淋废水年产生量约为30t/a。更换下来的废水交由第三方零散废水单位回收处置,不外排;

熔化烟尘喷淋水:熔化烟尘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喷淋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废水更换周期为每半个月更换一次,每次更换废水量以熔化烟尘喷淋废水沉淀池容积的90%计,故每年更换水量约为48.6t/a更换下来的废水交由第三方零散废水单位回收处置,不外排

2、废气

1)熔化烟尘

项目熔铝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熔化烟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根据环评报告可知,项目年产五金灯饰配件2万件(约重49t),年生产300天,每天生产8小时,熔化烟尘产生量约为0.0462t/a,产生速率约为0.0193kg/h。熔化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水喷淋+高效除油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出

2)脱模废气

项目压铸过程为方便脱模,需要使用水性脱模剂,水性脱模剂受挥发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水性脱模剂MSDS成分分析报告可知,脱模剂中的有机成分全部挥发,非甲烷总烃产生系数为35.25%,项目年用水性脱模剂0.05t,非甲烷总烃产生量约为0.0176t/a,项目年产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非甲烷总烃产生速率约为0.00734kg/h。水性脱模剂受热挥发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水喷淋+高效除油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出

3)燃烧废气

项目熔铝工序使用液化石油气供能,液化石油气燃烧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和颗粒物项目蓄热式节能燃气炉配置了低氮燃烧器,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机械行业系数手册涂装核算环节工业炉窑中液化石油气工业炉窑的产污系数表,低氮燃烧法可去除50%的氮氧化物,本报告低氮燃烧器去除氮氧化物系数取值40%;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营运期年用液化石油气量约为5t,液化石油气的气态密度为2.35 kg/m3,项目年用液化石油气量约为2127.66m3/a。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水喷淋+高效除油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收集效率以90%水喷淋去除颗粒物效率以70%计。

4)打磨粉尘

项目营运期打磨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打磨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项目营运期年用铝锭50t,打磨工序粉尘产生量约为0.1095t/a,项目年生产300天,每天工作8h,故打磨粉尘产生速率约为0.0456kg/h。打磨粉尘经湿式环保抛光一体机自带的水喷淋处理系统处理后以无组织的形式在车间内排放

(5)机加工粉尘

项目钻孔和攻牙等机加工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项目营运期年用铝锭50t,机加工粉尘产生量约为0.05t/a,项目年生产300天,每天工作8h,产生速率约为0.0208kg/h。由于本项目钻孔和攻牙工序产生的粉尘粒径较大,绝大部分可以沉降在设备附近地面,极少部分以无组织的形式在车间内排放。本项目取90%沉降于设备附近地面,故粉尘沉降量约为0.045t/a,约10%的粉尘以无组织的形式在车间内排放,无组织排放量约为0.005t/a,排放速率约为0.00208kg/h

3、噪声

设备运行会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在70-90dB(A)之间,项目主要降噪措施为墙体隔声,降噪效果40dB(A)左右。

为减少各噪声源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通过设备选型、隔声降噪、厂房布局和加强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考虑噪声的防治措施:

1)对高噪声设备加装必要的隔声、吸声措施,以尽量减小这些设备的运行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生产期间建议车间大门尽量保持关闭的状态,以减弱噪声传播;

2)定期对各生产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3)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

4)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尽量避免午休及夜间时间厂区作业;

5)合理布局车间,将高噪声的机械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区的位置。

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且通过以上降噪处理以及经过厂房、围墙的屏蔽、距离和绿化的衰减后,可以大大减轻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噪声通过距离的衰减和厂房的声屏障效应,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排放情况见下表。

表1. 本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一览表

工序/生产线

装置/场所

固体废物名称

固废属性

有毒有害物质

物理性状

环境危害特性

产生情况

处置措施

储存方式

最终去向

核算方法

产生量t/a

工艺

处置量t/a

员工办公

生产车间

员工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

固体

/

系数法

0.9

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0.9

储存在车间内生活垃圾桶内

环卫部门

五金灯饰配件生产线

金属边角料

一般固废

387-001-06

/

固体

/

系数法

0.5

交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0.5

袋装、储存在车间内一般固体废物储存区

交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收集的打磨粉尘

一般固废

387-001-06

/

固体

/

系数法

0.069

0.069

沉降粉尘

一般固废387-001-06

/

固体

/

系数法

0.045

0.045

废包装桶

危险废物(HW49类其他废物、900-041-49

脱模剂、包装桶

固体

TIn

系数法

0.01

由相应供应厂家回收处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

0.01

储存在车间内危险废物暂存区

由相应供应厂家回收处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

废铝渣

危险废物(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321-026-48

废铝渣

固体

R

系数法

0.05

集中分类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0.05

袋装、储存在车间内危险废物暂存区

交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危险废物(HW49类其他废物、900-039-49

有机废气

固体

T

系数法

0.1343

0.1343

收集的熔化烟尘

危险废物(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321-034-48

铝灰

固体

TR

系数法

0.0291

0.0291

危险特性:毒性(Toxicity, T)、易燃性(Ignitability, I)、感染性(Infectivity,In)、反应性( Reactivity, R

四、环境保护设施监测结果

1)废气治理设施

由监测结果可知,熔铝工序产生的熔化烟尘、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脱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同一套“水喷淋+高效除油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NMHC的最高允许浓度限值,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可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金属熔炼(化)燃气炉的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可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中表 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标准:昼间≤60dB(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为租用已建成厂房,不存在施工期;项目在试运行期间未收到周边投诉。

六、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关于明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环函(2018146号)等相关规定,项目按照《江门市丽旭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五金灯饰配件2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江蓬环审〔2023169要求建设,其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基本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经广东乾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废气、噪声经处理后污染物达标排放。验收工作组基本同意江门市丽旭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五金灯饰配件2万件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和建议

1)建设单位在运行过程中应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强生产及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长期处于良好的运行状况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对主要污染物进行监测并公开环境信息,定期向附近居民通报情况。

4)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台账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