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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亿鑫化工有限公司涂料生产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026-08-19

建设项目名称

江门市蓬江区亿鑫化工有限公司涂料生产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江门市蓬江区亿鑫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

建设地点

江门市篁庄大道群星后门工业区8号(地理位置:经度113240.52秒,纬度223715.74秒)

主要产品名称

环氧涂料、氨基涂料、丙烯酸涂料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环氧涂料100吨、氨基涂料100吨、丙烯酸涂料500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环氧涂料100吨、氨基涂料100吨、丙烯酸涂料500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088

开工建设时间

/

调试时间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26713-714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江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江门市蓬江区亿鑫化工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江门市蓬江区亿鑫化工有限公司

投资总概算

200

环保投资总概算

10

比例

5%

实际总概算

200

环保投资

10

比例

5%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2020429日修订通过);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

7、《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81129日起施行);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9、《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

10、广东省《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

11、《关于明确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环函[2018]146号;

12、《江门市蓬江区亿鑫化工有限公司涂料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江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0885

13、《关于江门市蓬江区亿鑫化工有限公司涂料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环建[2008]1072008812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1、废水污染物控制标准

本项目建成后营运期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至文昌沙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文昌沙水质净化厂进水标准的较严值,尾水排入江门水道。

1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

类别

pH

CODCr

BOD5

SS

NH3-N

TN

TP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6-9

500

300

400

--

--

--

文昌沙水质净化厂进水标准

6-9

300

150

180

30

--

--

本项目执行标准

6-9

300

150

180

30

--

--

2、废气污染物控制标准

颗粒物、苯、苯系物、总VOCs、非甲烷总烃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总悬浮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内NMHC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工序

排气筒编号,高度

污染物名称

有组织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

执行标准

排放浓度

(mg/m3)

排放速率(kg/h

溶剂型涂料生产线

DA001,15 m

颗粒物

20

1.0

GB 37824-2019DB44/27-2001

1

0.4

GB 37824-2019

苯系物

40

/

GB 37824-2019

VOCs

80

/

GB 37824-2019

非甲烷总烃

60

/

GB 37824-2019

臭气浓度

2000(无量纲)

20(无量纲)

GB 14554-93

厂内无组织

NMHC

6(监控点处1 h平均浓度值)

DB44/2367-2022

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3、噪声污染物控制标准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控制标准

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在厂内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